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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无偿献血的通知(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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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医疗临床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献血办计划安排,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00—下午2:00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义务献血,具体事项如下: 1、献血对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具体任务见附表。 2、献血时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已献过血的带上献血证。 3、献血注意事项:献血前情绪不要紧张,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切勿劳累过度。献血前一天晚餐和献血当日的早餐不吃猪肉、鸡鸭、海鲜、豆制品、油饼、油条等高脂蛋白的食物,也不要喝酒,切勿空腹献血,可吃些清淡的食物,如面包、馒头、稀饭等。 4、凡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如需临床用血时,在全省范围内免交用血互助金;在五年内可凭《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及医院用血发票到当地献血办报销献血量5倍的用血费,五年后报销献血等量的用血费;献血累计达到1000ml以上,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需用血时,可凭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及无偿献血证免交用血互助金,且可凭上述证件、医院用血发票和用血申请单,到当地献血办报销用血费用,五年内报销献血量2倍的用血费用,五年后报销献血等量的用血费用。 5、根据区政府关于在定海区全面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凡参加本次无偿献血的群众,明年办理合作医疗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 6、对于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年终由镇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望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特别是工青妇和各类协会的作用,组织相关人员踊跃参加,坚决完成所分配到的献血任务。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献血任务分配表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紫微社区 20 石礁中心小学 10 临港社区 10 紫微中心小学 10 浬溪社区 22 双桥中心幼儿园 1 南山社区 15 双桥广电站 1 桥头施社区 15 卫生监督所双桥分所 1 石礁社区 25 石礁电信营业厅 1 镇机关 30 石礁、紫微邮政所 1 企 业 45 石礁、紫微信用社 2 双桥中心卫生院 12
合 计: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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